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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买卖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律师支招(抵押

目录:

1.抵押车怎么才合法过户

2.抵押车怎么才算合法

3.抵押车具体怎么操作?

4.抵押车怎么弄最安全

5.抵押车咋样

6.抵押车怎么立案

7.抵押车怎么上路

8.抵押车怎么干能赚到钱

9.抵押车怎么操作

10.抵押车怎么样

1.抵押车怎么才合法过户

抵押车买卖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买卖抵押车已经是非常普遍的行业了,也是法律灰色行业正因为法律上没有对这一行业进行规范,导致抵押车的买卖行为,法律风险很高无论是买抵押车的一方,还是卖抵押车的一方,都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2.抵押车怎么才算合法

例如,抵押车买卖之后,由于不能过户,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被其他债权人强行开走,而其他债权人也是有权开走该车的那么,买抵押车的人,钱没了,车也没了,这算谁的?买抵押车的人肯定会向卖车的人索赔,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抵押车购车款。

3.抵押车具体怎么操作?

无论法院支持与否,都有一方钱、车两空这种法律风险,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规制这种法律风险呢?

4.抵押车怎么弄最安全

一、这是买卖关系还是债权转让关系?法院会认为,合同的关系性质,究竟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债权转让关系,司法裁判往往认为,需从双方订立合同时的合意来判断双方签订《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的真实目的,很显然是买卖涉案的标的车辆,而且买车人转给车行的款项实际上也是购车款,而不是债权债务,双方之间实际为买卖合同关系,而不是债权转让协议。

5.抵押车咋样

这点是大部分案例中的裁判观点二、《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吗?在抵押车被其他债权人开走之后,买抵押车的人会向法院起诉卖车的车行,认为车行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车卖给他,车行既不是所有权人,也不是处分权人,因此,《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6.抵押车怎么立案

这种观点成立吗?显然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抵押车怎么上路

因此,如果原、被告签订的名为《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实为买卖关系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购车人以车行对标的车辆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三、买抵押车的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根据法律规定,善意取得是可以合法占有车辆,甚至取得车辆所有权和处分权的。

8.抵押车怎么干能赚到钱

在抵押车买卖行为中,买抵押车的一方,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呢?如果成立善意取得,买抵押车的人就合法拥有车辆然而,这并不是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受让人受让车辆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而且车行已经将车辆交付给受让人,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才是善意取得。

9.抵押车怎么操作

在抵押车买卖时,双方都明确知道涉案的交易车辆是质押车辆,车行对车辆没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购买的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实际价格。所以,抵押车买卖行为并不属于善意取得。

10.抵押车怎么样

四、买抵押车的人,能让车行退钱吗?抵押车在使用过程中,被其他债权人开走买抵押车的人钱、车两空,他向法院起诉车行,要求车行退回购车款此时,买抵押车的人能拿回来钱吗?法律上支持这种诉求吗?其实,如果法院认定车行和买车人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因抵押车买卖所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抵押车买卖双方都有过错,要共同承担损失:75%和25%在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因为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则折价补偿;双方都有过错,就要在各自过错的程度内,各自承担一定的损失。

法院一概判定车行返还全部购车款,让车行承担钱、车两空的责任,也是不合理的其一,在被撤销的《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双方都交付了财产,双方都接受了对方交付的财产,买车人交付了钱款,车行交付了汽车因此,双方都有返还的财产的义务。

其二,对于涉案车辆的抵押状况、权属现状,双方都心知肚明对于该《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买车人和车行作为缔约双方,都存在过错其三,对于车辆不能返还的事实,双方也都有过错但是,车行和买车人的过错程度大小有所区别。

虽然双方对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没有作出约定,但依据公平、诚信的原则,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对双方的责任大小予以确定车行作为从事汽车贸易行业的民事主体,对相关行业信息及交易风险应更为了解,对《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及车辆被扣押致使原告无法返还车辆应当负有主要责任,酌情承担75%的责任比较合适。

而抵押车的买车人,在明知道涉案车辆存在权利瑕疵的情况下,仍与车行发生交易,对无法返还车辆也应负有一定责任,酌情承担25%的责任比较合适结合双方在缔约合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两者过错相抵,本院酌定原告承担25%的责任,被告承担75%的责任。

这也是比较常规的做法

六、有什么措施,可以让抵押车买卖合法有效?第一,要得到原车主的许可和追认在抵押车买卖的过程中,或者买卖之后,得到车辆所有人的许可和追认,即许可和追认车行将车辆卖给买车人否则,法律上倾向于认为抵押车买卖合同,实际上就是车辆买卖合同,而不是债权转让协议,没有得到原车主的许可和追认,车行买卖抵押车属于无权处分,买车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解除《质押车债权转让协议》。

第二,要证明有真实、具体、未过时效的主债权例如,在陈某和李某抵押车买卖纠纷案中,两人签订《质押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质押债项下所有权、使用权、质押债权、转押权以59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后车辆被案外人(原车主)拖走,由此引发纠纷。

在该纠纷案中,卖车的李某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将李某和车主的债权信息告知买车人陈某,并把李某和车主的债权合同复印给了买车人陈某法院认为,核实一项真实的债权转让合同关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背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于是,驳回买车人陈某索要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因此,抵押车买卖被认定合法有效的前提,是卖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在车行不具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应当具有合法的处置权,而处置权就建立在真实、具体的主债权基础上。

第三,要将债权真实转让,成立债权转让关系如果《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明确载明与债权有关的信息,如债权人,债权金额、债权人的信息等,且在订立合同时将债权告知买车人,并应将体现债权债务的书面文件、债务人信息及联系方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移的文件等告知并交付麦策人。

也就是说,对主债权进行交接交接完毕,则属于真实的债权转让关系否则会被认定为是车辆买卖关系,车行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可撤销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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